2018年5月23日下午,在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前期各方充分的沟通讨论,“恒业(静安)律师调解工作室”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以及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签约暨揭牌仪式在闸北区公证处隆重举行,本所主任张慧卿律师参加调解工作室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并进行精彩发言。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2017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意见》规定,律师调解在北京、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11个省(直辖市)开展试点。试点省(直辖市)可以在全省(直辖市)或者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律师调解是指由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确认效力。
为贯彻上述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意见,上海静安法院与区司法局联手决定在恒业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为律师调解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工作架起沟通桥梁。2018年2月6日“恒业(静安)律师调解工作室”正式揭牌成立,“恒业(静安)律师调解工作室”成立后,该工作室的律师可以受理调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包括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但是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除外。经律师调解工作室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可向律师调解工作室所在地静安法院申请确认其效力。开展律师调解是完善我国诉讼制度的创新性举措,“恒业(静安)律师调解工作室”的成立,不仅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有利于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还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推动形成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对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当日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与同仁分别有:上海市静安区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胡长春、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局长凌淑蓉、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副院长丁德宏、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翟小芳、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主任倪强、上海市静安区闸北公证处主任凌云峰、上海市静安区恒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慧卿等。)
(签约仪式现场)
(主任精彩发言)
(各方集体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