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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为“2016年约旦铁路运输领域立法和监管框架研修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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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上海市商务教育培训中心的特别邀请,928日,本所张慧卿主任作为“2016年约旦铁路运输领域立法和监管框架研修班”(以下简称“研修班”)客座教授,为来自约旦铁路系统的数十名学员授课。

      本次研修班是上海市商务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主办方”)受商务部的委托承办,时间从2016922日至1012日。研修班的数十名学员均为约旦国家铁路系统的处级以上官员和铁路运输企业的高层领导及高级管理人员。鉴于张慧卿律师在该领域颇有研究与影响,主办方向张律师发出特别邀请。张慧卿律师

      本次授课的主题为“铁路法知识讲座12”,经过精心准备,授课反响热烈,现已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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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上,张慧卿律师采用了灵活的教学方式,与学员们积极地进行互动与探讨,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赢得了主办方以及学员们的一致好评。授课当天的上午(第一节课),张慧卿律师主要向学员们讲授了我国关于铁路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涵摄到我国铁路法律法规的立法体系、立法历程、我国的铁路主管部门及其职责与历史沿革、关于现行铁路法的理解与适用、铁路法与合同法、铁路运输合同、铁路运输价格的制定、铁路的建设与监管、铁路投融资、违反铁路法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极为丰富。

      继第一节课中与学员们所交流的铁路法律方面相对抽象的理论知识,张慧卿律师在授课当天的下午(第二节课)选取了一些典型案例,就其中涉及到的重要法律问题进行剖析,以帮助学员更好的吸收与消化所学的理论知识。这些精彩的案例涉及民事纠纷(包括铁路运输合同纠纷、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铁路修建合同纠纷)、刑事案件(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行政案件(政府信息公开之诉),其中典型的法律问题包括“货物的误交付”、“无座票与有座票的价格一致是否构成显失公平”、“铁路运输合同的组成”、“旅客的退票权”、“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免责事由”、“铁路监管部门的职责”等。

      短暂的六个小时很快过去,张慧卿律师与学员们已就铁路方面的法律知识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课后,莅临课堂的主办方领导张主任与张慧卿律师进行了短暂的交流,对张慧卿律师的本次精彩授课表示由衷的感谢与赞赏。另,研修班的学员们也纷纷前来与张慧卿律师合影以表示对张律师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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